地板又玩“零甲醛”概念 反被消费者投诉产品
互联网 09-08-11 阅读数:
李女士投诉的理由有两点:一是经销商承诺实木地板为零甲醛,地板实际检测出甲醛,经销商涉嫌欺诈;二是经销商销售的实木地板检测出的甲醛释放量为0.18mg/L,比送到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测强化地板样品的甲醛释放量还高(检验结果为0.15mg/L),产品一定是不合格。因此,提出退掉地板,并要求赔赏一定的经济损失。经销商认为:自己的产品质量没有问题,不同意退掉地板,也不承担任何赔赏。消费者协会多次调解未果。
无奈之下,李女士将经销商告上了法庭。法庭调查过程中向质量检验机构了解情况,**确认地板的甲醛是否超标,产品质量是否合格。质量检验站认为:“实木地板存在的微量甲醛是正常的,且没有超过相关国家标准,产品质量符合要求。强化地板虽然用了大量的胶粘剂,由于用了环保的胶粘剂,而且强化地板上表面有耐磨层,下表面有平衡层,虽然强化地板中的甲醛含量高,甲醛很难跑出来,所以,有的时候强化地板的甲醛释放量比实木地板低也是可能的”。通过调查,法庭认为:产品质量合格,产品的甲醛释放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经销商在销售产品时夸大了产品的性能,存在着误导消费问题,经销商在消费者购货单上的承诺形成了合同,经销商提供的产品未达到所承诺的性能指标,属于违约,经销存在过错,应该承担一定责任。结果经销商败诉,按照相关规定,李女士也得到了相应的赔赏。
这个案例对我们的启发是:我们经销企业的导购员要详细了解产品的性能,科学准确地向消费者介绍产品性能,不能夸大产品的性能或误导消费者,否则会得到相应的惩罚。另外,通过这个案例也反映了我们的消费者自我保护意思加强了。因此,经销商要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内容,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也要保护好自己。(编辑 zyh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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