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门窗” 无证加工生产点不在少数
互联网 09-06-29 阅读数:
质监:产品不达标使用要谨慎
泰安市质监局监督科工作人员介绍,国家质检总局已分别于2002年第34号公告、2006年第185号公告,明确将建筑外窗列入无证查处范围。这次检查的主要对象为全市所有从事建筑门窗( 塑钢、铝合金)、幕墙的生产、加工、经销单位。
检查的主要内容:生产、加工单位是否取得生产许可证;是否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是否存在无标生产的情况;经销单位销售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工业产品是否在产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上标注了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是否履行了进货验收制度等;生产、加工、销售的产品是否合格等。
据了解,从2002年开始,国家就开始对建筑门窗产品实行许可证管理,企业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才有资质开展塑料窗、铝合金窗等建筑门窗的生产加工工作。目前,众多散布于泰城大街小巷的建筑门窗生产单位没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这些小作坊生产的产品所用原材料铝材壁厚很多未达到1.0毫米省级规定的标准,多数小企业没有国家质量监检部门核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工商部门发的《营业执照》。
泰安市质监局工作人员提醒,安装使用此类无证产品,将给建筑工程质量带来不安全的隐患,建筑单位在选择铝合金材料时要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