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维权:开发商私用防火门假冒防盗门
新法制报 09-03-11 阅读数:
事件:2008年2月3日,南昌市西湖区消协接到南昌市西湖区朝阳中路豫章华城住宅小区多名业主投诉,反映开发商用钢制防火门冒充在购房合同中承诺的高级防盗门。消协工作人员经初步调查,认定业主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经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检测,该型号钢制防火门不具备防盗安全门的基本性能。开发商用钢制防火门冒充防盗门安装到商品房上销售给业主,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结果:2008年3月,南昌市西湖区消协将此案转交给南昌市西湖区工商局处理。南昌市西湖区工商局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款规定,对南昌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以20万元罚款。 相关推荐: 3.15疑问:大件门窗还不如超市打折商品? 待看3月25日 辽宁门企集体北上门展亮剑 继装饰公司地板大鳄入侵 房产商也玩木门? 关注两会之四川副省长:重建带动门窗业 700元-1000元 业内自爆木门核算**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