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家具买卖合同 进一步保障消费者权益
互联网 09-03-06 阅读数:
生产厂家改为产地
产地往往是商品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很多人眼里,如果某种家具号称具有德国或意大利血统,似乎就有了身价翻倍的依据。但它到底是德国师傅们制作的,还是中国师傅们做好以后贴上块德国标签,就不好说了。这也正是商家经常故意制造的模糊地带。
新版合同中把原来的生产厂家一栏改为“产地”,算是对产品的籍贯做了板上钉钉的处理。消费者可以借此知道这件产品到底是“贴牌”的还是“原产”的。
还有一些大企业兼并小企业之后,以其为加工点,但工艺水平却没有保障。这些问题也可以通过“产地”反映出来。
从技术上讲,注明产地对家具也很重要。比如,南方湿润,家具用材的脱水程度与北方不同。如果卖到北方来,可能容易开裂,需格外注意。
质量承诺莫写“同样品”
很多商家在关于产品质量的条款中,为了图省事,只写上“同样品”三个字。消费者马马虎虎,也不深究。其实,这样做有很大的风险。当产品被发现有问题时,样品可能早已卖出,即使投诉或打官司也很难取证。
因此,市工商局合同处的有关人士特别提示消费者,不要在合同中写诸如“同样品”一类的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