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吨剧毒物冒充石材“混”上船
重庆晨报 09-03-04 阅读数:
前天晚上8点20分,滚装船“万港腾飞8”在万州长江边接上25台货车后,正要出发,值班室突然响起警铃,“不要开航,船上有危险货物!”接到报警,船长被吓了一跳。
这艘滚装船停靠在万州红溪沟滚装船码头。几分钟前,万州海事处值班人员接群众举报:车牌号为“渝FH0551”的蓝色东风货车装有危险品,已经开上了滚装船,准备由万州港到茅坪港。
接报后,海事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码头。长航公安万州分局红溪沟警务室民警随即也赶到现场。
排列在主甲板的货车一共有25辆。海事人员联合警方展开逐一排查。“在这里!这里!”几分钟后,大家在左舷第三个车位找到可疑车辆。
打开车厢篷布,一堆白色编织袋码放在里面,袋子上的“骷髅”标记,让大家吓了一跳!该车载有35吨粒状氯乙酸。
“氯乙酸是剧毒、腐蚀品,属6类危险化学品,禁止通过水路运输。”据执法人员介绍,所有化危品,只能通过陆地运输。而上船前,该车司机向码头申报的货物种类是石材。随后,该货车被勒令下船。目前,该货车已由长航公安扣留,案件也移交长航公安。据初步调查,化学品货主想尽快将货发到宜昌,为了蒙混过关,以石材来申报。
氯乙酸
(CH2Cl·COOH)
具腐蚀性、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遇明火、高热可燃。遇潮时对大多数金属、橡胶和软木塞有强腐蚀性。人一旦吸入氯乙酸蒸气或皮肤接触氯乙酸溶液后,会出现急性中毒,心、肺、肝、肾及中枢神经损害,并能引起抽搐、昏迷、休克、血尿和肾功能衰竭。皮肤灼伤有水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