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涂料行业2008年大盘点 有喜有忧
互联网 08-12-25 阅读数:
14、含苯类、苯酚、苯甲醛和二(三)氯甲烷的脱漆剂;
15、含异氰脲酸三缩水甘油酯(TGIC)的粉末涂料;
16、含全氟辛酸铵(PFOA)的防粘性氟碳树脂涂料。
注:标准报批稿被批准后,按正式标准执行。
十三、交通运输部计划实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豁免制度”,以期规范道路运输中的一些执法和标准上的缺陷。
2008年7月,交通运输部向相关行业下发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豁免调查表》,此调查表是实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豁免制度”的前期工作,涂料、农药、电池、染料、活性炭等行业参与了此次工作。《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豁免制度》是以《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和欧盟《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欧洲协议》为依托,但更适合于中国国情和各个行业的实际情况。
涂料行业提出了“将‘每内容器量’提升至20升,使之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更符合涂料行业的实际情况”、“将危险化学品的涂料产品(属于第3类易燃液体,采用Ⅱ、Ⅲ包装的)是为零售或发送个人或家庭装修消费用或国家抽检的样品送样等特殊用途的,编号为‘1993易燃液体(Ⅱ、Ⅲ包装)’的产品给予特殊规定豁免”、以及“将溶剂含量小于20%的水性涂料及相关产品,以及颜料糊归入全豁免表”等建议。
十四、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08年年会在宁波召开,会议审查的标准包括5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2008年9月,在宁波召开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08年年会,会议审查了5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内容非常重要且与企业密切相关,生产这些产品的企业要对这5项标准高度重视。2008年10月1日,GB18582-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正式发布实施,其他正在制定的、计划2009年颁布实施的5项强制性标准包括:
(1)GB1858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2001年更新版)
(2)GB《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水性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3)GB《建筑用外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4)GB《玩具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5)GB《汽车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十五、2008年两次上调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涂料和无机颜料均未被列入清单。
2007年6月1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取消了涂料和无机颜料的出口退税。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2008年8月1日和11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两次调整纺织品、服装商品的出口退税率,适当调高部分劳动密集型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农药、橡胶行业的部分商品榜上有名。涂料和无机颜料因为被列入“2007年第二批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疑似“两高一资”商品,均未被列入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