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调查未发现有企业使用违禁发泡剂
互联网 08-08-25 阅读数: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环保局获悉,该局近期对广州、佛山、东莞的泡沫企业使用消耗臭氧物质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未发现有商家违规使用违禁物质作为发泡剂的情况,企业均采用了替代产品进行生产。
据了解,7月下旬至8月上旬,根据《蒙特利尔议定书》相关要求,省环保部门针对省内使用消耗臭氧物质(简称ODS)企业展开专项调查,并**对广州、佛山、东莞等珠三角六市泡沫行业ODS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此次调查中,未发现商家违规使用CFC-11等违禁物质作为发泡剂情况。商家主要使用国家许可使用的发泡剂作为替代品;其中,除HCFC-141b对臭氧层仍存在少量破坏外,其他类型替代品均不会对臭氧层造成危害,但作为过渡期的替代产品,这种物质也将于2013年停止生产,至2030年全面停止使用。
据了解,泡沫行业在广东分布很广,企业数量众多,为此次我省ODS调查重点。我省泡沫行业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区,建筑物外墙隔热层、冰箱、热水器及橱柜中含有的泡沫保温板在生产过程中均会使用到发泡剂进行发泡,部分发泡剂(如CFC-11)在发泡过程中会散发至空气中破坏大气臭氧层。
另据悉,省环保部门还将于近期针对消防、制冷、清洗及气雾剂等其余ODS相关行业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