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幕墙光污染环评标准缺位
互联网 08-06-04 阅读数:
用玻璃材料“包装”房子,够漂亮,但玻璃幕墙产生的光污染却惹人烦。随着光污染投诉的增加,专家呼吁:环保部门能否对使用玻璃幕墙也进行“环评”? 玻璃幕墙折射出“两个太阳”傅先生家住南京市北京西路,本来独门独院,环境安逸,但隔壁邻居去年将自己的房子租给了某公司办公,装潢时,公司在房子外围三面都“罩”上了透明的“玻璃房”,房子是变得漂亮而气派,可傅先生却受到反射光线的侵扰。 笔者前几天中午在博先生家采访时,从二楼窗户看出去,几道强烈的光线正好从隔壁的玻璃幕墙上射进来,明晃晃的,十分刺眼。今年如何度夏,傅先生一家很是担忧。 在采访中,建筑师蔡先生还向记者指出,中山东路一即将竣工的大楼也采用了玻璃幕墙的装饰材料。他开车带着记者到大楼的东南面时,由于下午阳光正劲,通过玻璃墙面、金属框架上反射的“亮点”,立刻让人产生“两个太阳”的错觉,看了一眼就两眼发黑。 蔡先生认为,这样的玻璃幕墙对司机极不安全,在南京很多主干道上,类似的新大楼越建越多,造成了安全隐患。 光污染投诉数量增加记者从南京市环境监察支队了解到,近期有关光污染的投诉已成为新热点:五老村某单位装修时使用的反光遮阳板,引起附近居民不满;华侨路某单位翻修房屋时,蓝色玻璃板反光到对面居民楼中;后宰门某单位的玻璃幕墙,让周围居住户觉得刺眼…… 监察执法人员介绍,因为相关环保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有关光污染投诉的处理办法,所以执法无据,如果确实给生活带来实质性的危害,一般只能建议投诉人通过民事法律诉讼,维护自己的“相邻权”。 该人士还说,投诉新建大楼玻璃幕墙反光或刺眼的市民也有不少,但执法人员到现场查看后,发现这些大楼在建设之前确实已经做了“环评”,排污或者噪音都达到一定标准,鉴定光污染的标准和手段,就非常困难了。 “光污染”环评少依据南京市环境保护科研所高工嵇正毓介绍,提起环境污染,人们自然会想到水、大气、噪音、固体废物,实际上光污染危害正日趋严重,可目前有关法律并没有光污染这一概念。 南京市环保局有关人士也告诉笔者,在国家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法规里,对于建设项目可能会对周围环境带来影响的各项指标中,确实没有对“光污染”的明确规定。 而且,作为一种新生的污染源,光线到底会产生多严重的危害性,也没有具体的数字指标。所以,如果将“光污染”加到对建设项目的实际环评中,由于缺乏标准和技术支持,环保部门现在还无法操作。该人士表示,光污染纳入环境污染的范畴,是大势所趋,要大力呼吁。 规划部门要对玻璃幕墙加以控制环评专家嵇正毓教授认为,光污染的“制造者”主要是玻璃幕墙、抛光金属板、照明灯等建筑附属物,过度的反射光亮,不但损害人们的视觉与视力,还可影响人的身心健康。尤其是体弱和有过敏症的人,由于光污染刺激眼睛,还可使人头昏、心烦意乱,甚至患上失眠、食欲下降、情绪低落、乏力等类似神经衰弱的“光害综合征”。“如果人为向环境排放超过环境自净能力的能量和物质,并且带来三人以上人的反感,那么就是一种‘环境公害’,对于环境公害,应该尽快制定法规,对建筑物进行‘环境光评价’,维护受害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