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木家具内藏猫腻 验收发现压缩板材

互联网 08-04-14  阅读数:

  本报讯 (见习记者 谢红梅)昨日,市民胡先生向本报投诉称,今年6月份他从珠海康×华家具公司订购了一套价值为32900元的实木橱柜,收到货品后却发现并非合同约定的实木家具,而是压缩板材所制。有律师就此指出,商家在签订合同时应如实告知样板材质,也应按合同中的实木供货。

  “实木家具”内藏压缩板材

  昨日,胡先生告诉记者,今年6月12日,他从珠海康×华家具公司订购了一套价值为32900元的实木橱柜,今年10月21日,又从该公司订制了价值31000元的衣帽间柜和实木不锈钢洗手间柜。前后两次共交定金46500元,并签订了合同。

  胡先生告诉记者,11月初他去厂家验收实木家具时发现了“猫腻”。

  据胡先生介绍,他专程找业内人士鉴定后,去向厂家讨说法。“几番交涉后,康×华市场部的张经理承认了面板框架是实木。而中间部分是中纤密度板,他说自己要亲自跟单。但是昨天他却告诉让我把合同给他们,并给我退还全部定金。”胡先生认为厂家涉嫌欺骗消费者,“厨卫用具的大小、位置都是依照公司建议购买的,现在却突然要毁约,我的损失谁来负责”?

  律师建议协商不成再投诉

  就消费者胡先生的质疑,昨日,记者采访了该家具公司市场部张经理。张经理告诉记者,前天,公司确有向消费者提起退定金一事,但原因是多方面的。对于消费者提到的材质不像实木,商家以次充好,张经理予以否认。张经理还表示,公司会在近几天内处理好与胡先生之间的消费纠纷。

  记者就此采访了市消委会律师朱光仁,朱律师表示,这桩买卖是凭样品进行,订单里面对货物的品质有要求,注明了要实木家具。按照消费者的理解,实木应该是原木,如果消费者进行检验的样品是商家提供的样板,里面却含有压缩板,明显和订单不符。

  朱律师商家在消费者订货时有如实告知的义务,且应该按照样品中的原木材质部分供货,并建议消费者先与卖方协商,达不成调解的情况下去投诉。本网站所刊登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否则,将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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