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全面禁止玻璃建筑
互联网 07-06-13 阅读数:
现在,在全国各地到处可见到“玻璃”建筑。例如:北京的京广中心、西环广场、国贸中心、建外SOHO;长沙的阿波罗商业广场、通程商业广场、金融中心等,虽然看上去豪华时尚,但从建筑节能角度上来看,它们都是高耗能的建筑垃圾。
一般建筑的窗与墙的单位能耗比例为6∶1,而“玻璃”建筑由于大面积采用玻璃幕墙,从而出现了“冬寒夏热”的现象。多数摩天大厦不得不加大功率,开放空调以调节室温。冬天要先于其它建筑供暖,夏天要先于其它建筑制冷,能源高消耗触目惊心。
以湖南金融中心为例,在夏天的阳光照射强时吸收能量达到1000瓦,2平方米的采热量近1600瓦(除去玻璃透过率等因素),这种能量吸收,即使用所谓的阳光控制玻璃等措施来提高遮阳性能,但相对于其巨大的耗能,无疑是杯水车薪。其消耗的能量如果用家庭空调来换算(一般情况下1P制冷量为2200至2600瓦),则该建筑3平方米的采光面积就需要用1P的空调来抵消,再加上其室内的温度调节(普通的建筑,20平方米的建筑能耗才需要用1P的空调来降温),其能耗是普通建筑能耗的数倍。
目前,欧洲的现代建筑都非常注重能耗。例如:德国等国家的法律中规定,公共建筑(含政府办公大楼)夏天不允许开冷气,因此,其建筑无论是设计还是应用,都特别注重于建筑外墙的节能效果。而“玻璃”建筑作为高耗能建筑,早已被当成垃圾而弃之不用。
为此,建议国家出台《公共建筑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对窗墙耗能指标予以规范:一、对现有的“玻璃”建筑,应根据窗墙耗能指标督促其增加遮阳措施以利于节能。例如,在玻璃外墙设隔板和檐角等。未达标者予以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二、对于新建楼房,应从设计的源头进行节能审查。将窗墙耗能指标列入“强制执行”的范围。未达标者坚决不准开工兴建。新建的酒店、办公大楼等公共建筑应禁用超大玻璃幕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