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设厂 一次性筷子能否绝处逢生?
互联网 06-12-15 阅读数:
“利用商务部和国家各有关部门给予的近1年的‘加工贸易合同’过渡期,我们在俄罗斯境内的乌苏里斯克中俄跨国连锁木材加工园区(简称加工园区)投资建设了自己的木材加工厂,就地生产一次性筷子,希望以此摆脱在国内的困境。”大连桑岛木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孙跃民在谈到一次性筷子企业出路时,对《中国现代企业报》说出了他们的做法。
据了解,包括温州和东北的20余家企业均在加工园区内投建木材加工厂,总投资额达8亿元,这也是中国企业在俄境内建设的**大型木材加工园区。
但孙跃民也表示,来此设厂也是迫于大趋势的影响。“因为今年9月国家颁布《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下称《目录》)和我国所需原木的主要出口国———俄罗斯进一步提高出口关税,导致我们所承受的税收负担进一步增加。使企业到了无利可图,甚至纷纷倒闭的地步。”孙跃民无奈的说。
税负的进一步限制
在《目录》中规定,国内调整部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同时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而这份增补的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规定将此前已经取消出口退税以及本次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同时对被列入目录的出口商品加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而所涉及的税种对于一次性木制筷子可谓无一逃脱。
据记者了解,一次性木制筷子的出口退税早在此次政策出台之前就已被取消。9月份目录对从事加工贸易的一次性筷子企业出口影响很大。以桑岛公司为例,其原木、板材只能按一般贸易方式进口,不再享受加工贸易的优惠政策,进口原料时需交纳8%关税、13%的增值税,产品出口时加征10%出口关税、17%的增值税和5%的消费税。
“我们所生产的一次性筷子虽然是高档产品,但这些赋税也使利润率下降到0.5%左右。东北作为中国一次性卫生筷子产业的主要地区,这样的赋税对于那些生产出口一般产品的中小型加工厂来说,简直是灭顶之灾。”孙跃民这样解释道。
而记者也在另一家即将倒闭的小型加工厂得到了证实。该厂负责人穆先生介绍说:“厂子原本出口一箱筷子的价格是100多元,利润5-6元。而今年年中所征收的5%消费税,已使我们赚不到任何利润了。再加上《目录》的出台,木材价格上涨,厂子根本承担不起税收,只能倒闭。”
在伴随着国内《目录》出台的同时,俄罗斯作为中国原木的主要进口国也对原木出口加以限制。俄罗斯经贸部近期已起草了政府决议草案,大幅提高原木出口关税。
俄原木的出口税率将每年上涨30%,到2010年,价税部分将上涨2倍,至20%;量税部分将上涨5倍,达到每立方米不少于24欧元。草案几乎涉及全部针叶原木以及胶合板生产所需短原木(也是一次性木筷的主要原料)出口。
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卫生筷分会木筷协调组理事长刘保国对此向《中国现代企业报》解释:“2000年至2004年间,俄木材出口数量增长了134%,2005年比上一年度再增10%,而今年上半年大致保持了约一成的高出口增速。这不能不引起俄官方的担忧,俄政府各部门目前采取有效措施扼制无度的原木出口,鼓励在俄境内开展木材深加工业务。”
市场混乱 消费国日本不买账
就在9月份《目录》出台2个月后,对《目录》内的木制一次性筷子、酸竹制一次性筷子、其他竹制一次性筷子又做了些补充规定:以使用进口木材为原料生产产品的企业暂可享受加工厂贸易的优惠待遇。业内人士表示,“使用进口木材”的规定,使得从事加工贸易的一次性筷子企业所受影响大大减少,因为加工贸易生产的一次性筷子大多使用的是进口木材原料。
但是这份补充规定与《目录》存在一定差异,也使很多企业十分困惑,经营有些混乱。由于政策调整,很多一次性筷子出口企业要根据情况进行相应的生产计划和价格调整,导致市场混乱。
而日本是我国木筷的主要消费国,有近96%的进口木筷是中国生产。在《目录》出台后,经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筷子分会经过集体投票表决,上调出口价30%。此番价格上调,日方表示理解和赞同,他们甚至表示,再涨多些也都能接受,但只有一个要求———中国企业的价格必须协调一致,不能有高有低,否则会给他们在国外的分销带来问题。
然而有些企业不顾行业组织的约束,主动压价,账外经营,在逃避税收上做文章。他们通过外贸企业以代理出口的名义“走货”,外贸代理公司以代理的名义在出口时只缴纳营业税,而被代理的筷子生产企业也偷偷逃过该缴纳的增值税。截至今年6月底,被检查的153家筷子出口企业中有问题的就达93家。
行业内部一盘散沙般的恶性竞争也让筷子出口企业深受其害。穆先生表示,其厂就从未享受到提高价格后的优势。孙跃民也告诉记者,其实价格上升可以转嫁到进口商身上,对于进口商来说,价格上涨不是**重要的因素,他们**不愿见到的是不平等竞争和不稳定的贸易环境所带来的价格混乱。
海外建厂能赚钱?
近年来在俄罗斯投资木材加工厂已是中国木材企业的发展常态了。据刘保国介绍,由于俄出台的《林业法》要求企业尽可能将木材深加工厂设在俄境内。在这种情况下,在东西伯利亚重镇伊尔库茨克,越来越多的原来纯粹做原木出口的中国商人转型开办木材加工厂,**多时曾达到2000多家的原木出口商现在已经大为萎缩。
一位在俄罗斯设厂生产2年的哈尔滨木材企业老板李林对《中国现代企业报》介绍说:“一般来说,中国人在俄办木材加工厂,都从国内带去国产的锯床,价格实惠,质量也好。木材加工属于技术工种,不同熟练水平和配合程度的工组出材率相差甚大,而且对设备的寿命也有很大影响。所以中国木材加工厂都喜欢在国内聘请已经配合协调了的熟练工组,再在当地聘请一般工人,来从事纯体力工作。”
同时他也表示,虽其工厂只有员工30多人,规模较小,但在俄从事木材加工,利润相当不错。“如果资金周转快,原料充足,一年下来大概能有一两百万人民币的利润。很多木材加工企业为了确保原料,都直接购买当地山林。一般来说,办理一立方米原木的采伐证**低大约在20-30元人民币左右。”
而孙跃民的一次性木筷属于深加工的高档产品,规模小无法得到预期的经济效益。“这也是我们为什么选择在乌苏里斯克中俄跨国连锁木材加工园区辟建加工工厂。企业扎堆,产品向高端转化比较容易。而且我们的设备和技术优势也是当地,甚至日本进口商所没有的。如果成功,我们还会考虑在日本设立工厂。”孙跃民显得雄心勃勃。
但近期在海外设厂的国内企业也得益于补充规定给予的“加工贸易合同”缓冲期。规定在2007年11月22日前执行完毕现有的加工贸易业务,而在期限到期仍未执行完毕的,将不予延期。“在此期间企业既不影响产品出口,还可从容在海外设厂。”刘保国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