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日前出台
互联网 06-11-10 阅读数:
金阳时讯消息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日前正式出台。今后,贵阳市将对领导干部实行节能工作问责制,把节能降耗指标纳入各区、县(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
意见要求,贵阳市将以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煤炭、电力等行业为重点,强化年耗能3000吨标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需采用节能型建筑结构、材料和设备,提高保温隔热性能,达到节能50%的设计标准,对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的房屋等建筑物不准开工建设和销售;在交通运输方面,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老旧车辆,鼓励使用节能环保型车辆,推广液化天然气、醇类等清洁燃料;公用设施、宾馆商厦、政府机关、民用住宅中推广采用高效节能照明产品和楼宇节电技术;2007年基本完成市区路灯节能改造工作,完善路灯数字化无线监控系统,合理控制市政用电。
据悉,对节能工作实施不力的单位或部门,将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