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给开锁行业“加锁”
互联网 06-11-01 阅读数:
从现在起至9月底,山东省公安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将联合对全省开锁业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凡从事锁具开启(修理)的从业人员,必须获得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固定锁在实施开锁过程中,必须在民警或社区(单位、街道、村委会)工作人员和两名以上邻居在场情况下进行。
从现在起,申请从事专门开锁业务或兼营开锁业务的经营者,在领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5个工作日内,应主动到属地派出所进行登记。凡从事锁具开启(修理)的从业人员,必须获得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现有从业人员,可凭身份证、营业执照到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请职业技能鉴定,经鉴定合格的,颁发职业资格证书。锁具修理工培训,由省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进行,申请参加培训学习人员,必须为山东省户籍人口,培训时须持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和居民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