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加强开锁行业管理
互联网 06-08-04 阅读数:
日前,山东省公安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通知,加强全省开锁行业的规范化管理。
通知提出,将从现在开始至9月底对全省开锁业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全面整顿,制定完善开锁业备案登记、业务培训等管理办法,落实监督管理责任。通知要求,对申请从事开锁业的经营者,在领取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五个工作日内,必须主动到属地派出所进行登记,凡从事开锁业的人员,必须获得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同时,严厉打击利用开锁服务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对无照经营开锁业务的予以取缔。
通知规定,群众直接到开锁业户求助的,业户应报告110或当地派出所。固定锁在实施开锁过程中,必须在民警或社区工作人员和两名以上邻居在场情况下进行,移动锁开锁过程必须在民警监督下实施。公安机关将督导开锁业户建立《受理开锁业务登记簿》,对申请开锁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严格登记,各种登记手续要经申请人本人签字并保管三年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