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更多的“会展办”歇业
互联网 06-07-21 阅读数:
任何权力的设置总是有它一定的理由,并且相当部分权力设置的初衷也都是好的——总是想让政府的权力来规范市场,让市场更加有效地运行,从而实现资源有效配置的**大化。不过,现实总是残酷的,人的理性是有限的,政府的理性也是有限的,有些事情本来可以由市场来自发调节的,政府的介入反而扰乱了市场的有序调节,如此不仅增大了成本,而且也破坏了市场秩序,事情就走向了良好初衷的反面。并且,更为重要的是,权力的存在总是存在滥用的可能,过多过滥的权力设置就极易引发滥用的危险,原来规范市场的权力为的是实现市场资源有效配置的**大化,结果就可能成为政府部门谋求私利的工具,追求的方向变成为部门利益的**大化。当年郑州市两级“馒头办”的设置及其引发的争权夺利,正生动地说明了这一点。因此,建设法治政府、有限政府的要义就是要能让市场调节的事情交回给市场,政府要有所为更需要有所不为。
所以,尽管说“西安市会展公司有100多家,大多数是私企。受利润驱使,经常会出现同一时段内举办同一内容会展等无序竞争现象。”停止对申请举办会展单位的登记备案可能会在客观上带来一定弊端,但是权衡政府管与不管之间的利弊,笔者还是认为取消会展登记备案更有必要。因为,无序竞争现象实际上在各行各业中都可能出现,许多事情可以由市场来调节就没必要由政府介入,否则我们是否要对每个行业都套上政府批准的枷锁呢?
7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的行政许可法是一部事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法律。这部法律在颁布前经过专家们的反复研讨,征求了民意,经过权力机关法定程序制定,是一部比较成熟的法律。该法明确规定了设定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及相应的主体,规定了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的人民政府无权设定行政许可。因而,这项由西安市政府于2003年底设定的会展准入制度,实际上也就到了其寿终正寝的时候了。
因此,笔者希望各级政府要借行政许可法实施的春风,拿出北京市取消137项行政许可的力度,大力清理与行政许可法不符的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让更多的“会展办”歇业。任何主客观因素都不能成为抵制法律实施的理由,即使是确有必要设定行政许可,也应当在清理后,由有权机关依法定程序重新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