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4次新灶具依然不发火
互联网 06-05-31 阅读数:
消保委:同一产品质量问题修理3次仍然无法解决的,可以要求销售商更换产品,但对方却拒绝了这一要求 为新房新配的灶具每次刚点火不到3分钟就会自动熄火,“烧点开水都要点火好几次”,这让王女士烦心不已。为修理灶具,在市区工作的王女士半年内先后4次赶往嘉定的新房,但每次修理后问题依然存在。昨天,王女士致电晨报热线反映上述难题。 去年10月23日,因为新买了房子,王女士花了1691元购买了一套宁波樱奇电器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樱奇牌灶具。没想到,新灶具没用几次就出现了问题。 “春节刚过,我就发现灶具点火没多久就会熄火,根本无法正常的使用。”王女士拨打了报修电话,宁波樱奇电器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维修工随后上门更换了新的零部件。然而,维修工走后,王女士却发现同样的问题依然存在。今年3月24日,维修工再次上门检修。“他检查了半天也没发现问题的症结,只是又更换了些零件。”王女士说,结果3天后自动熄火的问题再次发生,同一个维修工第3次上门。“和维修工都快熟识了,问题却依然没有解决。”5月9日,这名维修工接到报修后第4次上门,而每次王女士都要从市区赶往嘉定的新房。 前后4次修理依然没有解决问题后,王女士要求更换新的灶具,结果遭到了拒绝。“我打电话到12315咨询得知,同一产品质量问题修理3次仍然无法解决的,可以要求销售商更换产品,但对方却拒绝了这一要求。”昨天,王女士致电晨报热线反映自己的遭遇。 昨天下午,记者与宁波樱奇电器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取得了联系,一名自称姓陈的小姐告诉记者,公司决定派遣另外一名维修工再次上门帮忙检修;消费者如要更换产品需要得到公司刘经理的同意。记者随后与刘经理取得联系,对方以“正在开会,没有时间”为由挂断了电话。 昨天下午,上海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的工作人员表示,遇到这种情况时,消费者应该保存好每次的维修记录,可向消保委提请调解,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