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士区域经销合作协议

基本投资额 不限
产品定位 不限
加盟商总数 不限
预计回报率 请询问商家
项目区域要求 全国
发展模式 请询问商家
经营模式 请询问商家
企业年份 暂不详
预计回报周期 请询问商家
店面要求 不限
保证金额 不限
特许权使用费 请询问商家
特许经营时间 不限
品牌发源地 暂不详

项目介绍

                                                                                            合同编号:
新罗士保温建材
 
  
 
 
 
四川新罗士保温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00                 
 
“新罗士”保温墙面装饰系统
区域经销合作协议
甲方:四川新罗士保温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成都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自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之规定,就双方合作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及期限
1.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经销“新罗士”牌保温墙面装饰系统系列产品。
2.经销区域范围:                                       
3.经销期限:从            日到            日止。
二、经销条件及任务
1.权益保证金:乙方接受甲方授权须向甲方交纳权益保证金    万元(甲方出具财务收据)。经销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保证金(凭财务收据)全额退还。
2.经销任务:经销期间,乙方需完成“新罗士”牌保温墙面装饰系统系列产品     万元。
3.经销保障:乙方必须组建专门的工程营销队伍,发展工程合作商不少于     家,以此保障营销目标的实现。
三、考核办法
1.按任务量的80%进行考核,若经销期间内乙方未能完成任务量的80%,则甲方可按乙方未完成比例扣除保证金。超额完成任务则按超额部分的3%予以奖励。
2.若经销期内,乙方未完成任务额的50%,经甲方考察评估,若无特殊市场原因,甲方有权取消授权并中止协议。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就协议约定事项对乙方实行监督,对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按约定实施处罚,对业务发展进行指导。
2.甲方保证供给乙方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法定的质量标准,如因产品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协助乙方对其产品销售人员和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产品知识与施工技术培训。
4.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推广产品所需的样板、检测报告、产品说明书等资料,并为乙方工程投标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5.甲方可授权乙方以甲方公司的名义在工程项目运作中,以代理人的身份进行工程投标、合同谈判,所签署的文件和处理的相关工作,经甲方确认后均予以承认。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经甲方授权,乙方在      市(县)独家享有甲方产品的经销权;但乙方未介入的或放弃的工程,甲方有权直接介入,但其报价不得低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价格;甲方也可与乙方协商将在乙方所在地承接的工程转交乙方实施,获利全归乙方所有。
2.甲乙双方均为平等独立的民事主体,互相不存在隶属关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自担风险和责任。
3.乙方必须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维护好甲方的品牌形象和公司声誉,若给甲方品牌形象和公司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甲方有权作出对乙方的处罚,必要时诉诸法律,并中止合作。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的品牌和注册商标生产与甲方相同或类似的产品,损害甲方利益,否则,甲方有权扣罚乙方所交纳的权益保证金,并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追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同时中止合作。
5.乙方应按照甲方产品的规范标准正确宣传,同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甲方产品的工艺标准,以确保施工质量,如遇疑难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给予技术援助。
6.乙方不得恶意诋毁甲方公司的其他品牌,有义务和兄弟品牌共同维护甲方公司的形象,相互协调并进、互不拆台;对甲方提供的报价体系有责任保密。
六、价格结算与订货要求
1.乙方享受甲方经销商优惠价格,价格表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甲方不得随意更改。如遇原材料等因素需要调整产品价格时,甲方应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价格表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订货时应提前7天以传真的方式给甲方下达订货单,并说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色号、交货日期、运输方式等。
3.乙方下达订货单的同时,根据订货数量预付货款总额的20%作为定金,甲方收到定金后安排生产,生产完毕即通知乙方支付余款,甲方收到余款后即组织发运。
七、产品质量检验与物流
1.甲方产品经工厂检验合格后出厂,附有合格证为出厂合格产品。
2.根据乙方下达的产品订单,甲方发运产品的型号、规格与订单不符,乙方可换货、换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如果乙方在甲方仓库提货,乙方在提货时应作质量检查,如发现产品外观有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缺陷,应当场向甲方书面提出质量异议,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甲方产品的外观质量符合质量标准。
4.如果乙方委托甲方代办运输,产品运至乙方后,乙方应当场验收货物。若所运产品发生破损、损坏和数量不符等问题时,乙方应向承运人当场提出异议并由承运人签字确认。其后由甲方协助乙方向承运人索赔。
5.受乙方委托,甲方代办运输,运费需经乙方确认,产品运至乙方指定地点后,乙方应给承运人结算运输费用。
6.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可办理退货,甲方承担因退货发生的费用,其他情况下甲方不办理退货事宜。
八、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有效期满后,乙方在没有违约的条件下,享有优先签订该区域经销协议的权利。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签约地经济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为凭,自双方代表签字(章)并交纳保证金之日起有效,涂改、添加内容无效。
 
甲方(章):                  乙方(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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