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优惠政策取消 木地板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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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木地板行业来说,2007年**是一个利空年,1月份受国外起诉中国企业“锁扣”专利侵权案终审判,我国企业败拆,需向对方支付每平方米地板0.65美元专利许可费,它导致中国企业损失了50%的出口市场(出口欧洲、加拿大、美国受限)。国家近期又出台取消12%退税,又增加出口的压力,有些企业出口市场在2005年、2006年做的很好,出口量占总生产量的60—90%,能够有如此高比例出口额的企业,多般是从事出口业务比较早,生产规模大的企业,往往这些企业出口目的地多为美国、加拿大等国,这些企业受专利侵权案打击,又损失了90%的外国订单,而今再受到取消出口退税政策的影响,2007年的日子与2006相比,可谓“冰火两重天”。
早在2005年中国政府为应对国内森林面积的减少,保护环境已经对一次性筷子采取取消出口退税,并加征出口关税的限制性出口政策。从对木材耗量计算,一次性筷子对木材的消耗要少得多,要从根本上解决森林的减少,杜绝乱砍乱伐,只有减少木制品的出口才是上策,早在2005年本人就发表文章提醒行业人士,文章大意如下:中国是森林人均拥有率很低的国家,很多产品都可以大量出口,但木材、木制品的出口必须受限,否则中国的环境会继续恶化,目前国家取消一次性筷子出口退税,甚至还要加征出口关税,任何企业如果想以低价大量出口木制口还获取利润的作法,必将受到打击,把产品质量做精,提高出口价格,或者到国外办厂利用当地的森林资源出口才是长久之策”。
遗憾的是,笔者位低言轻,此话并没有引起行业的重视,木地板行业还是开始了低价倾销,**低地板出口价做到/㎡,折人民币23.5元/㎡,2006年木地板出口量增加了50%以上,把国家宝贵的森林资源浪费了,大量低价出口,除了遭到国外的反倾销起诉外,还引起了国内木材资源的短缺,人造板价格上涨10—40%。
西方国家也出口木地板,但他们在出口成本中加入了重新更新森林的造林成本,出口价低于US5.0/㎡,是决对不出口的,它们知道森林资源再生时间长,资源宝贵,必须保证合理的利润才能出口。反观我国企业,为了出口,不择手段,他们加上12%出口退税利润只要达2%就做,按国内价来说亏损10%,这样的出口于国于企业有利吗?我认为国家取消出口退税是明智之举。
近几年,我国外贸顺差增幅过大,国家出现了资本流动性过剩,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引起国际游资到中国炒房产、炒股票,中国出现的泡沫经济的前兆,为确保国民经济稳定增长,国家今后还会出台一些政策,限制高消耗,低利润的产品出口,木制口必首当其冲,在取消出口退税后,有可能还要出台增加出口关税的政策,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木制品生产企业,今后发展方向应是提高产品档次,有实力的企业,学习纺织品的做法,直接在国外设厂、设店,利用国外的资源在国外直接销售,只有这样,中国的木制品企业才能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