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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维权意识增强 门窗厂需坚守诚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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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家开始正式进入让你赏心悦目的软装环节,各式各样的门窗等家具让人目不暇接,但是很多人买的门窗并不尽如人意。有些门窗外表好看,但是其材料却充斥着有害物质,还有的门窗买的时候很好,但是买回家了才发现并不合适,随着这类事件的增长,消费者投诉维权意识也普遍得到提升。

消费者维权意识增强 门窗厂需坚守诚信原则 

消费者通过维权追回定金

2014年7月初,邱女士在某专卖店预定了价值5500元的产品,并交纳了5500的定金。在装修过程中,邱女士发现产品的颜色和房子装修风格不搭调,多次找商家协商退款,商家同意退款,但没有给出具体时间,久拖无果。

经销商称:邱女士选购产品时很急,自愿签订合同且主动预付了全款5500元,要求尽快联系厂家发货,商家很快将门窗发回。8个月后,邱女士提出产品与房子装修风格不搭,要求退款。商家认为,根据合同约定,邱女士应承担违约责任。

工商人员指出,邱女士存在一定过错,但商家与邱女士签订的合同中定金5500元为全部产品总额,根据国家关于定金的有关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邱女士与经销商签订的购货合同有瑕疵,其合同有关“定金”部分内容无效。经调解,邱女士同意承担一定责任,**终由经销商退还邱女士5200元。

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增强

伴随门窗行业的不断发展,市场上各种市场乱象层出,再加上门窗行业原本就是一个关注度极低的行业,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加强维权意识就显得尤为重要。面对层出不穷的消费投诉事件,门窗厂需以诚信为经营原则,为消费者带来货真价实的门窗。同时,门窗厂在处理消费投诉事件时,更应该及时回馈并作出相关的实质性行动。

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增强,对于门窗厂而言,是鞭策其提升服务水平和产品质量的有利条件。伴随我国建设法制社会进程的深入,以及政府对民生人权的重视,维护民众利益的各种法规条款越来越健全、越完善,公民的自主维权意识愈加强烈。在消费领域,人们对一些长期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不在沉默,那些不尊重客户的商家厂得到的只能是大众的口诛笔伐。

就门窗产品而言,产品的使用周期长,安装工程量大且复杂,相当部分消费者对行业了解不深,这些客观情况给了不少门窗商家侵权的机会。消费者都希望自己的钱能换来应有的产品和服务。然而一旦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侵犯,消费者应当敢于维权,也要善于维权。

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鞭策着门窗厂良性发展,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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