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申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质量事故及质量责任追究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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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了规范化的对质量事故组织调查和认真处理,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各工厂、车间发生的产品质量事故以及在顾客方发生的产品质量问题和抱怨的调查及处理过程。
3 职责
3.1 公司品质保证部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及防止再发生的跟踪工作。
3.2
质量事故发生后,公司品质保证部有关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赶到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当事故调查有困难时,综合办要协助其进行调查。
4 内容
4.1
“产品质量是设计、制造、控制、服务出来的”,在考虑制造工序和控制工序的质量责任划分上,控制工序的责任在于发现问题并控制不良品出厂,制造工序的责任在于根据自己发现的问题以及控制工序的反馈信息等,积极、主动的解决问题。
4.1.1 工厂内部的质量考核办法由工厂自己制定和组织实施。
4.1.2 对已发生的质量事故调查时区分事故的严重程度、事故性质,参见4.2和4.3条。
4.1.3责任追究的顺序方法
a. 谁主管谁负责;
b. 谁同意出厂谁负责;
c.
能够落实到责任人的,由责任人承担责任;落实不到责任人的,由能够落实的**小单位承担责任;
d.
因管理问题造成的,还要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4.2 质量事故分类
4.2.1重大质量事故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质量事故,为重大质量事故:
a.
造成用户停用,并对用户生产线造成很大损失或很大影响的;
b. 引起用户大额索赔的;
c.
其它影响恶劣、损失很大的质量事故;
d.
造成直接或间接(包括公司形象、社会效应等无形损失)经济损失在十万元以上的。
4.2.2 严重质量事故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质量事故,为严重质量事故:
a.
造成用户停用,并造成较大影响或恢复投入困难的;
b. 一见不良漏检;
c. 批量致命缺陷漏检;
d.
批量缺陷因用户无法使用,造成大批量产品隔离,甚至退货;
e. 严重影响公司销售收入的;
f. 用户强烈抱怨的;
g.
其它影响较大、损失较大的质量事故;
h.
造成直接或间接(包括公司形象、社会效应等无形损失)经济损失一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4.2.3 一般质量事故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质量事故,为一般质量事故:
a. 后果较轻的批量缺陷漏检;
b. 用户受检不合格;
c. 微小致命缺陷漏检;
d. 用户一般抱怨;
e. 其它影响较小的质量事故;
f.
造成直接或间接(包括公司形象、社会效应等无形损失)经济损失在一万元以内。
4.3 质量责任分类
4.3.1 严重质量责任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质量事故,为严重质量责任:
a.
明知不良仍故意放出厂,并引起用户强烈抱怨的;
b.
因严重违反工艺纪律引起的质量事故;
c. 因严重不负责任引起的质量事故;
d.
对用户长时间或严重抱怨,持消极态度的或未及时处理的;
e. 极易受控而没有控制住的;
f. 重复再发生的质量事故;
g.
公司内部控制工序已发现,并按规定反馈给制造工序,但制造工序消极对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h.
对在用户发生的问题,因不负责任或失职而没有及时反馈的;
i. 其它影响较大的质量责任事故。
4.3.2 一般质量责任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质量事故,为一般质量责任:
a. 首次发生且影响较小;
b.
限于现有能力,较难控制的和预防的;
c. 其它影响较小的质量责任事故。
4.3.3 缺陷漏检
有以下情况之一,为大缺陷漏检:
a.
有定量判定规格的缺陷,实物已超过判定规格0.2mm以上的;
b. 其它明显漏检。
4.4 处罚
4.4.1 重大质量事故
a.对因严重质量责任引起的事故,给予对直接责任者解聘留用6个月以上处分,并向上株连追究管理者的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加重处罚,直至解聘。直接责任者是系长担当或中层干部的,建议其行政主管,免去其相应职务;
b.对因一般质量责任而引起的事故,给予对直接责任者解聘留用1~3个月处分。
4.4.2 严重质量事故
a.对因严重质量责任而引起的事故,给予对直接责任者解聘留用1个月以上处分,并向上株连追究管理者的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加重处罚,直至解聘。
b.对因一般质量责任而引起的事故,给予对直接责任者罚款500元处罚至解聘留用2个月处分。
4.4.3 一般质量事故
a.对因严重质量责任而引起的事故,给予对直接责任者罚款200~600元处罚;
b.对因一般质量责任而引起的事故,给予对直接责任者罚款100~300元处罚。
4.4.4 严重质量责任
对直接责任者给予解聘留用1~3个月处分,并向上株连追究管理者的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加重处罚,直至解聘。直接责任者是系长担当或中层干部的,建议其行政主管,免去其相应职务。
4.4.5 一般质量责任
对直接责任者罚款100~300元。
4.4.6大缺陷漏检
每枚处以罚款10~50元。
4.5 当质量事故的责任人非我公司人员时,事故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其个人或单位承担。
5 引用文件
无
6 记录
无
附加说明:
起草部门:公司品质保证部
归口部门:公司品质保证部
批 准 人:
申 林
鹤壁申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主要生产产品有:假顶网、假顶带、塑料假顶网,可根据客户需要生产不同规格的以上产品,耐酸碱腐蚀,不易老化,使用寿命长,避免了用铁丝网容易生锈的缺点。
负责人:申绍斌 申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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