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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规范建筑节能审查监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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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建设局根据《山东省建筑节能审查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实际制定了《烟台市建筑节能审查监督管理工程程序》。烟台市政府提出,城市规划区内,新建住宅建筑执行建筑节能65%的设计标准,新建公共建筑执行50%的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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