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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新规对新建建筑节能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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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7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省法制办共同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江苏省近日出台《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对全省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并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要求,新建建筑的采暖制冷系统、热水供应系统、照明设备等应当优先采用太阳能、浅层地能、工业余热、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并与建筑物主体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应当至少利用一种可再生能源。对新建宾馆、酒店、商住楼等有热水需要的公共建筑以及十二层以下住宅,应当按照规定统一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岚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办法》的颁布实施,将对节约能源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提高老百姓的居住舒适度,以及规范依法行政,加强建筑节能管理工作产生极为重要的作用。在接受记者对江苏在全国率先提出节约型城乡建设的策略与行动提问时,周岚介绍,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将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节约型城乡建设工作的意见》。周岚认为,节约型城乡建设是城乡建设思维方式和工作理念的创新,是推动城乡建设发展模式转型的抓手,它将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宜居的核心理念从建筑节能工作拓展至城乡规划建设各个领域和环节,倡导建设行业顺应经济转型的态势,推动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发展升级,倡导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模式的转型,倡导集约宜居型城市、村庄的规划建设。

    对建筑节能凸显的好处,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顾小平副厅长介绍说,节能建筑与传统建筑相比除了节约资源、降低能耗、减少排放等社会和生态效益外,对老百姓而言一套100平方米的住房,按照目前50%的设计标准来看,每平方米增加的成本大概在100到120元,在相同的条件下,相对于非节能建筑,使用节能建筑一年可节省电费600元,长远看还是很划算的。
 

 

新闻发布会现场

江苏省法制办孙如林主任介绍《办法》出台的背景及有关情况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周岚厅长就贯彻《办法》作情况介绍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顾小平主持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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