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具:买家质疑遭消费欺诈 商家称按图册发货
内蒙古晨报 16-11-21 阅读数:
“花3000元购买茶几与电视柜,当时说好是大理石面的,但回来后发现变成了木头面。商家说,再加400元才能换成大理石面,无论怎么协商都不行。下个月就到婚期了,可家具问题一直解决不了,着急啊!”昨日,市民任俊涛向记者反映。
消费者:到货后部分材质与定购时不符
10月22日,在呼市金海马家具城“皇朝之恋”家具店内,任俊涛定购了茶几与电视柜,11月9日,他收到货后却发现家具部分材质与当初定购时不符。
“定购时,与商家商定了家具的样式和材质,说好茶几和电视柜的面要大理石的,她说没问题,就按这样的定做。”任俊涛告诉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到货后,他怀疑商家送错货了,打电话询问,商家称,当初定的就是木头面,换成大理石面得再加400元。
“现在她否认当初的约定。是否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行为?”面对商家的回复,任俊涛坚称,定购时很明确地同商家确认材质后,才付的款。任俊涛告诉记者,定购时没有和商家签订购买合同,只有一个销售清单,票据上也没有标明家具材质,当初只有口头协议,而且,当时付款没有经商场款台,是通过手机转账支付的。
随后,任俊涛出示了销售清单,记者看到,在清单中只写有家具型号、名称、规格和款项,没有写明具体材质。任俊涛将此消费纠纷投诉至呼市消费者协会,目前,呼市消费者协会已受理此项投诉,正在调查核实当中。
商家:买方定购时就是木头面
昨日,记者来到“皇朝之恋”,见到了负责人许丽。
许丽告诉记者:“任俊涛当时是按图册上的家具定购的,图册上的材质就是木头面。他当时问能否换成大理石面,我说能换,但并没定价格是多少,我也是按图册上发货,不存在过失。”许丽表示,定购时,消费者有提出要更换为大理石面的要求,但并不是3000元就包括所有的费用,当时定购的就是木头面。那为何不与消费者签订购买合同?许丽称,商场里都没有签合同的习惯,定购交易时有票据就行。
后经记者协商,许丽答应更换大理石面的费用减免200元,但更换家具的运费需消费者自己支付。随后任俊涛表示可以接受此方案,且双方约定,21日签订更换材质、补交钱款和运费的协议。
金海马家具城:无定购合同 只能协商解决
昨日上午,记者见到了金海马家具城总经理徐振元。徐经理表示,因任俊涛与许丽没有签订订单合同,没有关键性的证据能证明当时他们定购家具的具体材质是什么,无法确认售卖的产品是否有质量问题,也无法认定许丽是否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他们只能与双方协商处理。
徐经理称,一周前,商场就接到了任俊涛的投诉,随后商场与许丽协商,能否给消费者更换家具表面材质,但当时许丽不接受协调。徐经理表示,许丽经营的店铺曾向商场交纳了约3000元的质量保证金,如事实认定,将把此纠纷移交至工商部门,对许丽进行处罚,如许丽售卖的产品有质量问题,商场将扣除其质量保证金。
为何商家与消费者不签订合同就能完成定购,商场将怎样约束和管理商家?按徐经理的说法,之前因商场管理方面的问题,对商家的监管约束有所不足,导致一些商家不签订合同,12月,商场将重新规划和制定管理制度的细则,以防消费纠纷再一次发生。
律师:如无直接证据,可搜集间接证据
针对此事,内蒙古文盛律师事务所苗荣盛律师表示,关于此消费纠纷,消费者未能拿出商家提供的商品与约定时材质不一致的直接证明,如商家极力否认,消费者可通过商品价值大小等间接证据链条来证明事实,比如购买纯实木家具,但到货后的材质却是非纯实木的,双方对此约定时的材质有争议,而且消费者又没有直接证据,因纯实木家具价值较大,这样的间接证据也可被采用。苗律师表示,类似此案,双方对于商品材质存在争议的,一般是谁先进行主张,谁来取证。(来源:内蒙古晨报)